有毒食品罪6000元一般不判缓刑。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如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
(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4)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2)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3)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4)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5)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强或者含量高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3)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4)造成10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5)造成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6)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可以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有毒食品罪6000元一般不判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这个要看行为人是否有故意的因素在里边,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失并且含有故意的情节就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法律分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