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生产、 销售假药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假药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如果农药的质量没有问题,是否商标假冒,以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论处,销售额达五万元以上,可定罪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农药的质量有问题,可以销售伪劣农药论处,造成损失达十万元以上,可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