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1950年,建国后土改的程序相当简单。首先划分阶级,即由农民评出地主份子;然后没收地主的财产;再清查各户的土地财产,最后在既有的基础上,进行平均分配。实施的单位基本由当地土改工作队领导,在村、乡一级农会解决。截至1952年底,大陆除西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1952年的中国农民是幸福的,不但分到了土地,还得到了农具与耕畜。然而,土地私有毕竟是违背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的。按照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生产资料公有,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前提。土地自然也不例外。在国家实施生产资料公有制转变的大背景下,土地随后也将一步步收归国有,不光是新分得的土地,还包括他们原来自有的。等待农民的将是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 而这,显然不是1952年刚刚分到土地的中国农民所能想到的。
第二,三大改造中的农业改造, 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中国***当时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 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第三,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是中国***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人民公社化运动浪费了大量资源,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民劳动积极性受伤害,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
第四,农业学大寨,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新华社记者的通讯报道《大寨之路》,介绍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发表社论《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号召全国人民,尤其是农业战线学习大寨人的革命精神。此后,全国农村兴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大寨成为我国农业战线的光辉榜样。“农业学大寨”的口号一直流传到70年代末。
第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提高。
第六,二十一世纪头十年的三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