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 看法律条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进行如下释义:“这里讲的‘农业活动’,即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农产品’,通常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参照以上释义,农产品及属于上述定义的初级加工农产品均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范围,不属于食品生产加工范畴,无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