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3 0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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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条:

销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1、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5、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7、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中文名免税农产品解释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范围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五)、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六)、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2021养殖业税收优惠政策

我知道现在养牛羊国家都给补助(我家有猪场),已经下文件到地方了,养羊超过500头,政府给补助15万——好政策哦,就怕地方政府不给,哎!

免税的政策:

1、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植政策

2、在广大农村,有许多农民朋友对于农业产品的免税界限不太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为此,广大农民朋友在从事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农产品的免税界限,只有这样,才能对农产品是否征税的界限有着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3、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三十一条 条例第十六条所列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八)项所称物品,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自己养殖的水产品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根据以上规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1、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7、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第(五)项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六)项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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