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耕作制度的确定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1 15: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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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标准耕作制度确定的原则

标准耕作制度的确定

标准耕作制度是农用地分等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标准耕作制度是在当前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地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有较大发展前景,能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农用地分等中的标准耕作制度主要偏重于种植制度。

(1)生态适宜性原则。根据重庆市实际,通过分析主要作物的生态适宜性和主要环境指标(热量、水分、地貌等)及社会经济条件确定。

(2)科学简化原则。由于重庆市耕作方式较复杂,水田有水旱轮作和一季稻等种植制度,旱地有套种、间种等种植制度。结合实际,采取科学简化原则,确定重庆市耕作制度分区及标准耕作制度。

3.1.2.2 标准耕作制度确定的结果

统计资料分析表明,从播种面积来看,重庆市种植的主要作物,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冬小麦和甘薯,经济作物为油料作物油菜。从2002~2003年2年平均播种面积看,农作物播种面积为3385873hm2。其中粮食作物占播种面积的74.06%,粮食作物中播种面积居第一位的是稻谷,占粮食作物播面的29.84%,稻谷中以中稻占绝对优势,中稻占粮食作物播面的29.77%;其次,依次是玉米、甘薯、小麦,分别占粮食作物播面的17.98%、15.92%、14.14%。经济作物中油料作物油菜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18%,居首位。从产量来看,稻谷占粮食产量的45.11%,中稻占粮食产量的45.03%,占绝对优势;其次,玉米、甘薯、小麦,分别占粮食产量的18.84%、17.18%、8.19%。根据农用地分等外业调查表明,甘薯种植主要分布在渝西丘陵区和渝东南低中山区;油菜种植主要分布在渝中低山丘陵区和渝东北中山区。据此得出如下结果:

(1)将重庆市标准耕作制度划分为两大区。一区包括渝西丘陵区和渝东南低中山区,一年两熟,水田类(灌溉水田、望天田、菜地)为:中稻-冬小麦;旱地类(旱地和水浇地)为:玉米-甘薯。二区包括渝中低山丘陵区和渝东北中山区,一年两熟,水田类(灌溉水田、望天田、菜地)为:中稻-油菜;旱地类(旱地和水浇地)为:玉米-冬小麦。

(2)确定重庆市指定作物为中稻、冬小麦、玉米、甘薯、油菜。指定作物是指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根据确定的重庆市标准耕作制度,一区指定作物为:中稻、冬小麦、玉米、甘薯;二区的指定作物为:中稻、油菜、玉米、冬小麦。

(3)确定重庆市基准作物为中稻。基准作物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玉米、水稻中的一种,按生长季节细分为春小麦、冬小麦、夏玉米、中稻、早稻和晚稻。重庆市无论从中稻的播种面积和产量来看,均居粮食作物的首位,确定中稻为基准作物。

节水灌溉制度是把有限的灌溉水量在作物生育期内进行最优分配,以提高灌溉水向根层贮水的转化效率和光合产物向经济产量转化的效率。在水源充足时采用适时、适量的节水灌溉;在水源供水不足的情况下采取非充分灌溉、调亏灌溉、低定额灌溉等,限制对作物的水分供应,一般可节水30%~40%,而对产量无明显影响。制定节水高效灌溉制度一般不需要增加很多投入,只是根据作物生长发育的规律,对灌溉水进行时间上的优化分配,农民易于掌握,是一种投入少、效果显著的管理节水措施。

节水灌溉制度可分为充分供水条件下的节水灌溉制度和供水不足条件下的节水灌溉制度。充分灌溉是指水源供水充足,能够全部满足作物的需水要求,此时的节水灌溉制度应是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及气象、作物生长发育状况和土壤墒情等对农作物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使其在生长期内不产生水分胁迫情况下获得作物高产的灌水量与灌水时间的合理分配,并且不产生地面径流和深层渗漏,既要确保获得最高产量,又应具有较高的水分生产率。供水不足条件下的节水灌溉制度是在水源不足或水量有限条件下,把有限的水量在作物间或作物生育期内进行最优分配,确保各种作物水分敏感期的用水,减少对水分非敏感期的供水,此时所寻求的不是单产最高,而是全灌区总产值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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