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迹地多年没造林种植农作物该怎样处理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1 0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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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鲘门镇民安村村民李兰泉,1983年承包林地造林至今,面积约1600亩。1999年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规划期间,将我苦心经营的林木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若干年来竞将国家林业补贴款拨给民安村干部私分,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采伐迹地多年没造林种植农作物该怎样处理

2016年开始,我向上级要求归还我种植的林木权属及补贴款的请求,上访和信访反映合理请求,鲘门镇政府及海丰县林业局有关领导对我合理请求置之不理,竟是另立名目,对我恶意的攻击和陷害,违背了信访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2018年12月3日和12月6日收到海林罚决字【2018】第6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各一份,并罚款1480元。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条。我认为海丰这些赃官无法无天、丧尽天良、是害群之马,无法让人信服。

我本人的请求是办理我种植的林木权属证和林业补贴。如海丰县林业局利用权力打击林农。1999年偷偷划入生态公益林,没与我林权权利人协商。面对问题和矛盾“躲着走,绕着走”、“互相推、踢皮球”,在“其位”不谋“其政”,面对群众的诉求无动于衷,不办实事,这就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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