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风险基金包括执业风险准备金和执业风险保证金。执业风险保证金按律师事务所每年业务总收入的5%计提。 在依法纳税,扣除公共费用、办公费用、律师工资、装备费用后,在进行利润分配之前,律师事务所每年应提取不少于10%的发展基金,不少于4%的培训基金。
律师事务所每年从律师个人年度收入中提取2-3%作为风险基金,最高额为2万元,提足2万元后不再提取,风险基金如有支出,必须及时补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事业发展基金 计提比例达业务创收5%
在负债里设置“职业风险准备金”科目进行核算,按政策比例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职业风险准备金”科目;实际发生并依法赔偿时,借记“职业风险准备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