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稻谷烘干进行现金直补。标准:每吨稻谷(湿谷)补贴80元。
2.
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现金直补。标准:水稻(早稻30亩以上,晚稻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20元,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玉米、高粱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3.
对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其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现金直补。标准:种粮合作社按水稻、玉米、高粱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但每个合作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集中育秧每亩补贴40元;机插秧每亩补贴2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每亩补贴20元。
4.
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给予现金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