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保水应急科普知识大全2022精选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4 1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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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高温无雨可能会引发旱灾,抗旱最重要的是保水,关于抗旱保水的科普知识你学习了吗?以下是由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抗旱保水应急科普知识大全2022精选”,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抗旱保水应急科普知识大全2022精选

抗旱保水应急科普知识大全2022精选

  旱灾

 指干旱对农业生产、城乡经济、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主要表现为因旱造成的饮水困难、因旱造成的作物受旱。

抗旱

 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开发、调配、节约和保护水源。预防和减少因水资源短缺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

防旱抗旱信息从哪里来?

 政府及有关部门会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防旱抗旱信息,大家要注意收听收看。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也会直接向当地群众传递防旱抗旱信息,大家要主动配合。

  应急备用水源是什么?

 应急备用水源是指在非常情况下(如发生战争、开采水源大面积污染、连续干旱及地震等自然灾害),常规供水不足或供水受阻中断时,能够快速启用并在一定时间段内满足城乡居民低水平饮用水需求,以保障城乡水源系统的供水安全。

  非常抗旱期是什么?

 当干旱缺水严重影响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采取下列用水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1)限制工业、服务业用水,暂停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用水;

 (2)压缩农业用水量;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4)实行临时性水价制度;

 (5)分段分片集中供水;

 (6)其他用水限制措施。

  政府抗旱应急措施有哪些?

 在非常抗旱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对水源实施临时应急调度,并组织建设、气象、水利等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

 (1)启用应急水源;

 (2)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3)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

 (4)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5)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6)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7)其他应急供水措施。

  节约用水指南

 生活节水

 1.按需取用饮用水,瓶装水未喝完应带走;用水器具优先选用节水型产品。

 2.洗衣机清洗衣服宜集中,小件少量物品宜手洗;适量使用洗涤用品,减少冲淋清洗水量。

 3.清洗餐具前擦去油污,清洗时杜绝长流水,尽量盆装集中清洗。

 4.合理控制水量和时间,适当减少洗浴时间,洗漱间隙关闭水龙头;家中常备盛水桶,收集浴前冷水用于清洁和冲厕。

 工业节水

 1.实施工业废水处理回用。企业外排废(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不高的工艺、降尘、道路等冲洗及绿植浇灌,减少新鲜水使用。

 2.探索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有条件且满足水质使用要求,企业应积极使用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作为工业用水,替代直接从江河或供水管网取水。

 3.不断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在企业内大力实施节水改造,建设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优化企业用水网络系统,循环用水、一水多用。

 4.加强企业内部用水管理。定期巡检巡查,查找漏水环节,治理漏损点,降低输配水管网、用水设备(器具)漏损,杜绝用水浪费。

 农业节水

 1.采取措施尽可能保墒。充分利用茅草、稻草及其它作物秸秆或杂草覆盖,有条件尽量覆膜,减少土壤蒸发,保持土壤湿度;没有覆盖物的行间,在宜耕时及时中耕松土,切断土壤毛细孔隙,减少土壤水分蒸发。

 2.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加强输水渠道维护,剔除杂草,夯实渠道,有条件时衬砌硬化渠道,减少渠道输水过程中水量损失。

 3.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避免大水漫灌,尽量采用管灌、滴灌、喷灌等方式,均匀、精准灌溉,使有限的水资源达到最大效益。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活动。第三条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总量控制、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法管水,节约用水,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政策体系,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完善节约用水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约谈、问责等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用水重大项目建设。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约用水工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先进农业节水技术。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节约用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省情水情宣传教育,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宣传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第七条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宣传推广节约用水先进典型。

国家机关、学校、社区、宾馆、商场、医院、公园、文化场馆、车站、机场等公共机构和场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等,宣传节约用水知识。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节水制度,在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举报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标国际先进节水标准,建立健全深度节水控水指标体系,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建设节水型标杆城市。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积极推进高标准节水型城市创建,建设节水型社会。第二章 用水管理第十一条 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人口规模,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用水总量与分类管理指标控制制度和激励处罚机制,完善水资源税征收机制和水价体系。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各类水源和各行业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多种水源联合调度机制,科学利用水库调蓄功能,用足用好外调水,合理利用当地地表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确需开采地下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引江和引黄受水区及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不得批准开采地下水,有序关闭现有取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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