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管理、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海洋渔业管理、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研究农、林、牧、海洋与渔业和农村动态,掌握和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协调农村基层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业投入和农业生产、流通、分配、劳动力管理等农村经济改革方案,并组织落实;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和发展;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指导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以及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协助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股份合作制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开展农村镇村财务公开工作,指导农村各项经济利益的分配。
(五)负责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支农资金以及农业事业费的使用计划和管理;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农业科技的教育培训以及农民职业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工作。
(六)负责农田基本建设和指导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的基地建设、农业资源的管理以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服务指导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以及镇村建设规划工作。
(七)负责林业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指导林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协调国土绿化与森林防火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卫生、兽药药政及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负责指导管理饲料工作。
(九)负责海域海岸带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和有偿使用制度,参与审批海洋海岛和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国家授权的海域范围内铺设海底电缆、管理和设置海上人工构造物项目。
(十)负责海洋资源、环境调查及其动态监视、监测和全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会同环境部门开展防止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废造成污染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海洋自然环境和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负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十一)主管渔政海监检查和渔船渔港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渔港规划建设;管理海洋与渔业系统的基础设施,指导外海渔场和远洋渔业开发工作;指导渔业电讯和渔船管理工作;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养殖业,协调、指导水产品加工和流通工作;负责伏季休渔制度的实施。
(十二)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和 海活动,协助处理有关涉外事件。
(十三)负责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优美的环境常常被人关注,这里既有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花园城市风貌,又有水网纵横、沙田连片的水乡特色。
其实,珠海的农业更值得关注。
2004年,珠海还没有一家市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4年的今天,全市已经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6家、市级32家。该市斗门区莲洲镇种植的“乡意浓”牌有机稻米,在全省第一个获得了国家和香港的双重有机认证,其产品的市场价格高出同类产品的3倍多还供不应求,并且种植面积由起步阶段的100多亩扩大到1600多亩,三年增长了16倍。
今年4月8日,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正式落户珠海,这是广东唯一一个国家级的台湾农民创业园。
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河口型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的珠海市,有着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比较优势。近几年的农业资源整合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质水产和无公害蔬菜及优质瓜果的种养殖业逐步发展成为珠海农业的主导产业。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已悄然在珠海崛起。可以说,生态农业是珠海市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主攻方向,这不仅是珠海农业资源的自然禀赋赋予它的重要角色,而且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完全符合珠海这座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战略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