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之一。《“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指出,动物源性食品经营者禁止在动物和水产品运输过程中给动物注射、饮用增加动物储水率和提高水产品运输存活率的药物或其他化学物质。
公告强调,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产品召回和通知情况。动物源性食品经营者对抽检中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兽药残留属于人为化学性危害。人为化学性危害是由人为化学性危害物质产生的,在种植、加工、包装(加入了食品添加剂或包装材料中的危害物质迁移到了食品中)、贮藏等环节中产生或人为加入的物质都属于人为化学性危害物质。
一、兽药残留属于什么危害
兽药残留属于人为化学性危害。人为化学性危害的产生一般是因为使用了人为化学性危害物质所导致的,而人为化学性危害物质是指为特定目的而在种植、加工、包装、贮藏等环节中产生或人为加入的物质,比如在使用农药和兽药时这2种药物及其残留物可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使人类受到高度危害;而在食品加工中,若违规加入食品添加剂或包装材料中的危害物质转移到了食品中,则均属于人为化学性危害。
二、有哪些种类
兽药残留目前可以分为7类,分别为抗生素类、驱肠虫药类、生长促进剂类、抗原虫药类、灭锥虫药类、镇静剂类、?-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而在动物源食品中比较容易引起兽药残留量超标的药物主要有抗生素类、磺胺类、呋喃类、抗寄生虫类和激素类药物。抗生素类:大量且频繁地使用抗生素会容易导致动物机体中的耐药致病菌感染人类,同时抗生素药物残留后还会使人体中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这可能会导致细菌扰乱人体的微生态环境,从而产生各种毒副作用。磺胺类:该类药物主要是通过输液、口服、创伤外用等用药方式(或者是被作为饲料添加剂)而残留在动物源食品中。激素类:在养殖业中常用的激素和?-兴奋剂主要有性激素类、皮质激素类、盐酸克仑特罗等类型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