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零五条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网络营销、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期货交易、购买**,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零八条?军队单位担负迎外任务,应当严密组织;不得擅自更改礼宾规格、演示课目、队列动作、操作规范,不得组织或者邀请无关人员观摩;军人在观摩过程中不得擅自摄影、摄像。
第一百零九条?军队单位和人员参加中外联合军事演习,不得擅自到外军营地活动、邀请外军人员到我军营地参观、组织宴请活动,不得私自与外军人员接触和建立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