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叫马可·波罗的人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影响很大。他来自意大利,元初来华在中国呆了十几年,回去后写了一本《马可·波罗游记》,激起西方人对中国的极大兴趣和热烈向往。所以,叫这种水果(pineapple)为菠萝(波罗)还有一点洋味,与它由西方(人)传来吻合。
美洲菠萝初传入时与由印度、东南亚传入的菠萝蜜有些混淆。但这两种热带水果实在差别很大,于是人们对它的称谓也渐渐分开。清乾隆年间的李调元在《南越笔记》卷十三中说:“粤中凡村居路旁多植山波罗,横梗如拳,叶多刺,足卫衡宇”。可知这时又指称美洲水果的波罗蜜已简约为波罗;前面并加限制词“山”,表示它可栽种在山坡上。清道光年的吴其在其所著《植物名实图考》卷三十一中说:“露兜子产广100东,一名波罗”。他接着讲:“又名番娄子,形如兰,叶密长大,抽茎结子。其叶去皮存筋,即波罗麻布也”。这大概是最早单独称其为波罗的记载。
带草头的“菠萝”一词大概最早出现于清嘉庆年高敬亭的《正音撮要》卷三,但对它无任何解释。所以这时波罗已开始被文人们加上草头,表示它是植物、水果。民国年问出版的《辞源正续编合订本》、《辞海修订本》均立有“波罗”条,其解释已近当代。可见民国时又简化为波罗。直到解放后出的词典、辞典等才把它正式确定规范为“菠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