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年间财政亏空,朝廷要推行“改稻为桑”的政策,就是将稻田改为桑田,养蚕织绸,以丝绸的收益摆脱财政困境。
贪官严世蕃,郑必昌和何茂才等则想借机低价买进稻田,中饱私囊,他们趁天降大雨,毁堤淹了淳安、建德两县的田,人为造成灾荒和粮价上涨,农民为渡过灾年,只能低价卖出稻田,致使丰年值40-50石稻子一亩的田,跌到10石一亩。
江浙总督胡宗宪告诫将往杭州任知县的高文翰,一定要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农田,否则,就会富了贪官,穷了百姓,甚至逼民造反。
胡宗宪的主张于情绝对必要和正确,于经济学的理却很有令人困惑的地方。
因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是个精巧的仪器,任何对市场的干预都很可能导致市场的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