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入库、药店陈列与销售,购进药品验收工作由药店验收员负责。 2 购进药品的验收: 2.1验收员应根据“随货同行单”内容和购进记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2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半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2小时内验收完毕。 2.3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 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 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 ④ 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 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2.4 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2.5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2.6 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验收员应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员,并退回供货商。 2.7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或数量与“随货同行单”不符时,药店验收员要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并记录,并通知供货方。经供货方核实确认后,予以更正。 2.8 验收合格的药品,交仓管员入库或交各柜组营业员按药品陈列与储存要求分类摆放。 2.9 验收员应做好〈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名,盖验收合格章,注明验收日期。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按月归档,集中存放,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3 售出退回药品的验收 3.1 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营业员查明所退药品是否由本药店售出,包括核对发票或电脑小票、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批号等。经确认是本药店所售药品后,则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如不是,则不予退回。 3.1 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验收员按照购进药品的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继续陈列销售,不合格的不予退回。 3.2 验收员按规定填写〈售后退货处理记录〉,并将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形成“道地药材”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即生态环境。
我国地域广阔,土地面积占世界的第三位,地跨寒温带、温带、亚热带、热带、受第四纪冰川侵蚀较轻,天然气候条件和地理优势使我国高山、森林、草原、荒漠、耕地、果园、湖泊以次大陆架等都成了中药材生长的温床,而不同地域的地形、土壤、水份、气温和光照等诸方面不同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不同产区“道地药材”优良品质。如川黄连、怀地黄、浙贝母、云三七等,这些“道地药材”如果离开了它原有的生长环境,即使能够生长,长成后其外形虽然没有多大明显变化,但其内在的有效含量即特有药效要比原来大大降低。因此,“道地药材”离不开其特有的生态环境。
二、悠久的栽培历史和科学的种植技术。
中药中许多“道地药材”都是由野生变家种(家养)后形成的,这种“道地“性的形成与产区悠久的栽培历史和科学的种植技术是分不开的。在综合利用当地生态条件的同时长驱药农经过多年的栽培种植技术的推广,使药材的品种不断优化,品质不断提高,使其“道地”优质逐渐形成。
三、以传统的中医理论为指导。
没有中医,当然就没有中药。中药材的“道地”性是古人在中医临床实践中优化筛选出来的。现在,许多“道地药材”的资源在国外有有分布,但至今仍被当作野草闲花而未成为中药材,就是因为外国人不具备我们传统的中医理论。因此,仅有资源,没有中医科学配方的理论为基础,这些资源就很难成为药材,更没有“道地”而言。
中药的命名法则,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按药用部分命名 以入药部分命名的中药最为广泛,大多数的中药多以其部位作为命名的依据。如葛根、芦根、山豆根、板蓝根、白茅根、麻黄根等,都是以根入药;而枇杷叶、桑叶、侧柏叶、淡竹叶、艾叶、荷叶、紫苏叶等,则都是以叶入药的;以花入药的有芫花、金银花、菊花、厚朴花、月季花等;以种子、种仁入药的则有车前子、芥子、苏子、青葙子、蛇床子、菟丝子、葶苈子、桃仁、杏仁、火麻仁等,以种皮、茎皮及根皮入药的有大腹皮、陈皮、桂皮、秦皮、苦楝皮、地骨皮、桑白皮、白鲜皮、五加皮等;以全草入药的有仙鹤草、灯心草、车前草、老鹳草、金钱草、旱莲草;以茎枝入药的有桑枝、桂枝、紫苏梗等;以藤茎入药的有石楠藤、青风藤、海风藤、络石藤、鸡血藤等。动物药中有以器官、组织入药的,如鸡内金、鹿茸、鹿角、熊胆汁、猪胆汁、海狗肾、黄狗肾等;以虫类动物全体入药的有九香虫、地鳖虫、虻虫、僵虫、全虫等;其他如阳起石、花蕊石、海浮石、寒水石、滑石、滋石、代赭石、炉甘石等,则都是以矿石入药而得名的。
2.按药物产地命名 一般以主产区来命名,多为当地的地道药材。在古代有按当时的国名来命名的:如秦艽、秦椒、吴茱萸等;后世则多以当时的行政区来命名:如四川产的川乌、川芎、川贝母、川楝子、川牛膝等,东北产的北细辛、北口芪、关防风、关木通、辽五味等;浙江的杭白芍、杭菊花等;河南怀庆府(今新乡地区)产的四大怀药(怀生地、怀牛膝、怀山药、怀菊花)等,江苏产的苏薄荷、苏藿香等。从国外进口的则多冠以胡、番之名:如胡椒、胡麻仁、胡桃仁、胡黄连、番木鳖、番泻叶等。
3.按药物气味命名 以药物特有的气、味来命名,对于药物的真伪鉴别有一定的意义。如麝香、丁香、木香、沉香、檀香、苏合香、松香、乳香等,都是以其具有特异香气而得名的;又如具鱼腥气的鱼腥草;败酱气的败酱草等,也是以其是特异气味而得名的;而苦味的龙胆草、苦参、苦楝皮等,甜味的甘草、甜杏仁等,多味的五味子,咸味的咸苁蓉,则均以其药味作为命名的依据。
4.按性能命名 以药物性能作用命名:如活血调经的益母草,清肝明目的决明子、石决明,治创伤骨折的续断、骨碎补,泻热导滞的番泻叶,用治疮疡的蚤休,舒筋通络的伸筋草,治风通用的防风,乌须黑发的何首乌,益智安神的远志等。
5.按药物颜色命名 以药物固有的色泽而命名:如白色的白芷、白芍、白菊花、白及、白附子等,紫色的紫草、紫丹参等;红色的红花、红藤、鸡血藤等;青色的青黛、青蒿等,**的黄连、黄柏、黄芩、黄菊花、大黄等。
6.按采药季节命名 各种药用植物,都有一定的采收季节,按时采收,即可入药。如早春开花的迎春花,仲夏成熟的半夏,夏至成熟的夏枯草,以夏至前后采收为好的冬虫夏草,冬季采挖的款冬花,四季常青的四季青,经霜采收的冬桑叶,经冬不凋的忍冬藤等,都是以其采收时节而命名的。
7.按药物形态命名 以药物或药材的生长形态而命名,也是中药命名的一大特点。典型的有七叶一枝花、半边莲、垂盆草、紫花地丁、桑寄生等,其他如人参形如人体,钩藤节上对生两个向下弯曲的钩,乌头形似乌鸦之头,木蝴蝶形似白色蝶翅,猫爪草为数个呈纺锤形的块根簇生一起形似猫爪,狗脊形似狗之脊骨,因全体密披金**茸毛又名金毛狗脊;金银花因其一蒂二花、黄白相映等,都是按药物形态命名的。
8.按人名命名 以最早发现和应用该药的人来命名,带有纪念性质。如徐长卿为徐氏最早发现的一种药用植物;其他还有使君子、杜仲、刘寄奴、何首乌等,都是以人名命名。
9.按进口地命名 从国外进口或产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药材,按来源地命名。如番红花主产于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过去多经西藏输入内地又名藏红花、西红花;高丽参产于朝鲜(古代称高丽),东洋参主产日本国,西洋参主产于美国等。
10.按译音命名 以翻译后的中文音而命名。如诃黎勒即诃子,曼陀罗等。
以上的中药命名法则,一般多取其中一项,但也有一个药名兼有两、三项的,如按人名命名、以形态命名的,则多只取其一项;而不少药名是兼取两项的,如红花、白菊花、黄菊花等既言其色,又取其部位;而番红花则既说明其产地,又说明了它的颜色,还指出了它的部位。但应指出,以上命名法则绝大多数与实际相符,但也不能一概套用,如有的药名虽然有部位,但与实际不符,如夏枯草、猫爪草,前者入药部位为其果序,后都入药部位为其根,而非用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