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定名这个事情,其实确实很复杂。而且关键在于专业学者说专业学者的,老百姓说老百姓的,商家说商家的。加上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多,翻译越来越多元化,一个植物几十个名字,或者几十个植物叫一个名字,实在太正常了。。。。。。
在业内,植物定名有非常严格的一套专业命名法则和系统。但鉴于这种系统需要维护自身的学术稳定性,所以无论从语言还是语境,都注定它很难完全适用于世界各国人民的认知与操作。这也是为什么日常生活中用很多植物的名称,非常地方化和多样化。?
. 植物学家说 真正的“定名”,当然只有植物学这门学科内,按标准制定的定名系统才算数。而且,只有拉丁名算数。?
为什么是拉丁文呢? 不光是因为最初的习惯,更因为拉丁文是一门死语言。使用人少,流通量低,不会随时间和空间改变释义。?
于是我们要认识到一个人,你可以认为他是现代植物分类学的开山祖师——林奈(Carl von Linne)。学植物的要是不知道这个人就去死去死吧。代表植物军团鄙视你。
林奈提出了双名法——又称二名法,以拉丁文表示,通常以斜体字以示区别。第一个是属名,是主格单数的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后一个是种名,常为形容词,须在词性上与属名相符。?
P.S. 林奈发表《植物种志》初版是在1753年,而非前面同学说的1735年。不过那一年他也发表过东西——《自然系统》。 ?
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然而,这样的稳定性不太绝对。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生物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请参阅同物异名)。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百姓们说
双名法无法飞入寻常百姓家,就是因为这一套太高贵冷艳了。
你去菜场买菜,中国人都是问你要萝卜还是胡萝卜,日本人都是问你要大根还是要ニンジン,西方人都是问你要radish还是carrot,没人会问你是要Raphanus sativus还是要Daucus carota啊有木有。也没有人在意它们俩其实根本不是一个科不是一个属一点亲戚关系都没有的有木有。人家就是看着觉得长得雷同,吃法也差不多,所以都可以叫萝卜有木有。
你能说大家是错的嘛! 但是你也不能说植物命名法是错的啊! 你叫我们怎么办! 我们总不能见人就说,啊这个是萝卜,是十字花科的,学名叫Raphanus sativus,这个是胡萝卜,是伞形科的,学名叫Daucus carota,你看它们的种名是不一样的,所以它们根本没有亲缘关系,地上形态也很不一样,从植物分类的理论而言它们都叫萝卜,其实是不合适的。。。。。。哼,没等你说完人家就要往你嘴里塞萝卜了。
以此类推,比这更艰巨复杂的事态,太多了。?
林奈双名法的历史不过三五百年。在这之前呢?老百姓老早就得给植物们取名字啊。而且肯定是怎么好记怎么取啊。可是那时候明显不发达啊,隔行如隔山,不管隔行隔山还是隔朝代,你喜欢不如我喜欢,所以关于名字的说法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啊。
所以你去看中国的花木古籍,《群芳谱》,《花镜》等,在没有双名法的年代,大家经常为了一个名字说的是什么花,写大量的考证论述。 比如荼蘼,比如琼花,都是改朝换代名字就变了; 比如地瓜,比如山药,都是换个地方名字也变了。
所以到了后来,中国的植物学者编写植物志,也要对命名提供一些论证分析和说明。因为中文是灵活的,仍在广泛使用的,而且地方语言派系丰富的。除了学名,你不写清楚哪个地方还有什么别名,会被父老乡亲们吐槽至死的。 ?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民间,日常生活中,植物的名字本来就是很多样化的。下一次大家就不要为“这货就是红薯怎么可能叫地瓜地瓜明明是另外一种东西!”或者“你才叫地瓜你全家都叫地瓜你说的地瓜明明叫凉薯!”这种事情吵架了。。。答应我好吗么么哒。?综上。你们知道植物定名是多么人艰不拆的一回事了!?
所以,在此也再次对植物爱好者们温柔地提醒一下:没有金刚钻,勿揽瓷器活。植物定名本来就是一门专业学科,没有那么简单。所以一上来指着一片叶子说“啊我见过它叫xxx不会有错”的这种事情,除非真的很有学术底气,否则请不要那么的容易自我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