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是985还是211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05: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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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HuazhongAgriculturalUniversity),简称“华农”,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是985还是211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武汉七校联合办学成员。

历史沿革

湖北农务学堂、国立武汉大学农学院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上书光绪皇帝,正式奏请兴办湖北省农务学堂。首任美国教习布里尔于3月奉张之洞之命前往武昌城宾阳门外卓刀泉一带(今华中师范大学东侧卓刀泉寺一带)勘定农务学堂地基,10月正式开学。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扩建为湖北省高等农务学堂,学校迁至武昌城北宝积庵,先后延聘十余位日本教习,开始高等阶段办学。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办学时代结束。

民国元年(1912年),学校以湖北省立甲种农业学校之名重建,后经过湖北省立第一高级农业学校、湖北省立第二高级农业学校的演变,至民国17年(1928年)停办。

湖北省立农学院金子坝校园(中央通讯社记者蔡述文摄)

民国19年(1930年),湖北省筹设湖北省立乡村师范学院,并于民国20年(1931年)在宝积庵原址正式成立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开办本科教育。

民国22年(1933年),国立武汉大学设立农学院筹备处,并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秋在徐家棚棉场举办一期“农业简易班”。

民国25年(1936年),国立武汉大学正式成立农学院,当年夏,湖北省政府停办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嗣后,于民国26年(1937年)在原址举办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

民国27年(1938年),日军进犯武汉,国立武汉大学西迁乐山,其农学院奉教育部令并入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则奉湖北省政府令西迁恩施,并入湖北省立联合中等以上学校,更名为湖北省立联合中等以上学校五峰农专分校。

民国29年(1940年)11月,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改建为湖北省立农学院,先设立农艺系,学制4年。

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湖北省立农学院于当年12月由恩施迁回武昌宝积庵原址。

民国35年(1946年)5月,国立武汉大学农学院亦奉教育部令准予恢复。

华中农学院

1952年,以武汉大学农学院、湖北省农学院的整体和原中山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农学院、江西农学院的部分系(科)组建成立华中农学院,校址设在湖北省农学院原址宝积庵。当年招收本科生,次年招收首批研究生。

1955年,华中农学院森林系并入南京林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

1957年,华中农学院从宝积庵整体迁址武昌南湖狮子山。?

20世纪60年代,首次招收外国留学生。?

197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学校并入华中农学院,成为农机系。

1977年,学校恢复全国高考统一招生。

1979年,华中农学院农机系(原湖北省农业机械学校部分)改建为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10月4日,华中农学院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农业部。?

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华中农学院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华中农业大学

1985年,华中农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

1986年7月,华中农业大学建立湖北省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

1996年10月,国家教委批准华中农业大学建立第四批“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2000年,华中农业大学由农业部划转教育部直属领导。

2002年8月,经教育部审批,华中农业大学首批获准建设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005年,华中农业大学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同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华中农业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为优秀。

2007年,学校首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2009年9月,华中农业大学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合并组建华中农业大学附属学校。

2010年,华中农业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1年,华中农业大学进入“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研究生院、国际学院成立。

2013年,华中农业大学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4年10月,华中农业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6年12月,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医学中心成立。

2017年7月,华中农业大学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9月,华中农业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1月,华中农业大学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2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8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0年5月,华中农业大学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5月15日,担任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长单位。

2021年12月30日,全国乡村振兴高校联盟在中国农业大学国际会议中心成立。

研究成果

2015年,学校共获批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192项,另有13项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获批项目数205项。2017年,学校5项成果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5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6项。

2011-2016年,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647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83项;获得科技经费40.3亿元;发表SCI收录论文5520篇,EI收录论文1943篇;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一批有关水稻、玉米、柑橘、番茄种质研究的高水平论文;获省部级(含武汉市)以上科技成果奖202项(含参与),其中国家级15项;获授权专利1270项;76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审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56件,获批新兽药证书11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

合作交流

截至2017年12月,学校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七校联合办学”,与山东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港澳台地区等11所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换培养,学校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高校,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

截至2017年12月,学校先后与美国普渡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克罗地亚萨格热布大学,埃及本哈大学等签署或者续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暑期课程班协议和学生交换协议,累计派出本科交流生209名,接收49名。2017年,学校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续签中外合作办学协议。?

有补贴,由于各县市区的补贴有所差别,我局已经要求当阳市提供相关资料。所以耽搁了时间!

详细信息请参见当阳市《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当农发[2009]20号).

当阳市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油料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林果业机械化发展,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改善我市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

(二)加大我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我市稻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和畜牧水产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

(三)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特色。向我市优势粮油主产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向部、省、市农机化示范区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配套及提高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规范、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

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覆盖全市十个镇(处)。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思维,支持市骨干企业“湖北神州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秸秆回收打捆机械,支持当阳市龙之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配套薯类播种、收获机械,享受购机补贴。

(二)实施规模

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项资金总规模为82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为8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为21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手扶式插秧机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标准为每台1000元)。采取将补贴资金按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能源办及骨干企业先切块,然后将种植业的购机补贴资金及主要通用机械依据各镇(处)的耕地面积、乡村人口分别按照占60%、40%的权数,权重计算后分配到各镇(处)。因今年全省和我市重点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有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收割机、秸秆收获机械等,为确保这些指令性补贴机械任务的完成,指标不分到各镇处,由市农机主管部门协调平衡。此外,今年,省农机办将在全省开展创建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100名模范农机大户活动,为加大对我市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力度,力争在全省争先进位,在我市今年的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中,预留适量资金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补贴资金安排额度详见《当阳市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表》。各镇(处)及相关实施单位根据年度下达的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使用购机补贴资金,按机械类型分配到各镇(处)的资金不能相互调剂,对超计划使用购机补贴资金不予确认,也不得结转使用下年度补贴资金;对完不成补贴任务的镇(处)及相关单位,市级将统一调配补贴资金额度。

五、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的种类及机型

2009年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谷物收获机械、油菜种植、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秸秆收获机械、薯类播种、收获机械、特产作业机械、水产养殖机械、畜牧养殖机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等11大类17个品目的机具。主要补贴机型如下:

拖拉机类主要补贴30马力以上,90马力以下的轮式拖拉机。主推机型为东方红系列、福田系列、常发系列、约翰?迪尔系列、纽荷兰系列。

水稻插秧机补贴手扶式和乘坐式两种。手扶式主推机型为富来威、东洋系列。乘坐式主推机型为久保田、洋马、井关系列。

谷物收获机械补贴半喂入和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联合收获机两种。半喂入主推机型为洋马、久保田、锋陵系列。全喂入主推机型为福田、沃得、艾格莱系列。

油菜籽收获机械补贴机型为沃得、福田两种系列。

玉米收获机械补贴机型为约翰?迪尔佳联3070型。

秸秆收获机械包括方草打捆机和棉杆收割机两种。打捆机械补贴机型为上海苜邦系列。棉秆收割机补贴机型为洛阳四达93QS-3型。

薯类播种机补贴机型为长治永成2BFM-2型、中农机.美诺1220型。

薯类收获机补贴机型为中农机.美诺系列、元天元帝4KU-130型、永成4S-80型。

特产作业机械包括果园、茶园微耕机、茶园修剪机械和水果清洗打腊机械三种。微耕机补贴机型为凯马、凯帝、合盛系列。茶树修剪机补贴机型为凯帝、川崎、星星源系列。水果清洗打腊机补贴机型为凯帝KDXLF-5型。

水产养殖机械包括清淤机和增氧机两种。清淤机补贴机型为嘉佳883-A和惠达HD2002-12型。增氧机补贴机型为金湖小青青系列。

畜牧养殖机械包括挤奶机、饲料混合机两种。挤奶机补贴机型为上海利拉伐9JT-3BMS型。饲料混合机械补贴机型为武汉新洲得胜系列。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补贴机型为随风EQ300T型。

上述水产养殖机械、畜牧养殖机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秸秆收获机械、薯类播种、收获机械分别由市水产局、市畜牧局、市能源办、湖北神州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市龙之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组织补贴机具的选型和实施工作,由市农机局统一综合上报。

(二)补贴产品目录的确定

2009年度我市补贴机具,均由部、省两级农机管理部门采用竞争择优筛选的办法选型确定。省农机主管部门依据农业部2009年《全国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和省《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合并编制了《湖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并在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审核确认后予以公布执行,供农民选择。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执行省级发布的《补贴产品目录》。各市、州、县(市)不得再进行重复选型和制定不同的补贴目录。

六、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因购机补贴不是普惠制(受资金额度的限制),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民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量

2009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规定,使用中央资金的补贴率总体上不超过30%,确定我市机具补贴标准。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09年我市继续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工作,对购置手扶式、乘坐式水稻插秧机的农户,在享受中央资金补贴和省级累加补贴的基础上,市政府、市农业局再筹措资金进行累加补贴。手扶式每台累加补贴额为2100元、乘坐式每台累加补贴额为7000元。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主机;具备一定规模经营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台主机。一户农(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1台。

(三)补贴机具价格及确定

补贴机具销售价格由农民与经销商按市场规律商谈确定。2009年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我省2008年《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最高销售限价,且不得高于同一地区的同期市场价。

七、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确定

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的经销商是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文件要求,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经销商准入资格条件,经过严格筛选,确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由生产企业据此选择在全省范围内的经销商推荐名单,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实施。我市根据省农机办《关于确定湖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通知》(鄂农机产函[2009]17号),本着售后服务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本地购机补贴经销商或其委托的当地销售和售后服务点。

八、补贴程序

根据农业部、湖北省的有关规定,我市在购机补贴实施工作中主要按以下程序操作:

1、农民申请购机。(1)由个人及农机服务组织向所在镇处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四份。(2)、审查、公示。经镇处农业服务中心审核,上墙公示三天以上后,报市农机局审查。(3)、签订协议。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市农机局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

2、组织农民购机。(1)由市农机局统一组织购机者到指定的销售点,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交款提货,实行“差额购机,直接补贴”,保证农民直接受益。(2)由供货方及时将符合补贴程序购置的补贴机具送至所在县城,并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票。

3、建立信息档案。(1)由市农机局负责组织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档。(2)对补贴机具喷印统一标记和机具编号。(3)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办理上牌上户手续。

4、购机补贴核实。由市农机局将购机补贴资料汇总后,对购机者逐个进行核实,报市财政局确认后上报宜昌市农机局核实,最后将核实结果上报省农机办审核。

5、补贴资金结算。补贴资金结算由省农机办组织对供货方提供的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对照由宜昌农机局上报的本市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出具结算清单,由省级财政部门实行统一集中支付给一级代理商。

6、售后跟踪服务。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和“重信誉、讲诚信、明确职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由相关生产企业、供货经销商、当地销售和售后服务点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市农机局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真正让农民信任,买得放心,用得称心。

九、工作安排

1、2009年1—3月,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财政部,省农业厅、财政厅有关购机补贴实施的文件精神,市农机局与市财政局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编制《当阳市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市农机主管部门召开全市购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并下达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各镇(处)及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实施。

2、2009年3—9月,组织开展购机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机具现场演示及推广示范;组织农民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购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实施中管理、检查、督导及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等工作。

3、2009年10—11月开展信息管理资料档案的采集、录入、建档工作,进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在10月底前将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电子档案资料报省农机管理部门。

十、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镇(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2、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一是要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二是要严格按照“优先条件”确定受益对象。三是严禁经销企业借实施购机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强行推荐购机产品。四是严禁借实施购机补贴之机“搭车收费”,“吃、拿、卡、要”,财政和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处)及相关单位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规操作行为,要严肃查处。五是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其办理上牌上户手续。享受补贴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须经市农机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3、落实职责,确保成效。市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等职能,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实施成效,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加强补贴专项信息档案工作,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间向市州农机管理部门及省农机化办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的补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

4、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市农机局及各镇(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程序、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等。要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及时结算补贴资金,做到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认真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经销企业,要取消补贴资格。对补贴机具普遍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要督促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实行招回和退赔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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