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农产品免税范围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1 1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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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的农业产品和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例如种植的各类粮食作物(如小麦、稻谷、玉米等)、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业产品指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不在免税范围内。

自产农产品免税范围

苗木自产自销免税额度

直接免征的增值税的企业也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如果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法律分析:自产自销的种植型销售企业享受政府减免政策,可开具免税额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超过10万元,每季度超过30万元,需按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每月经营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季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享受国家减税降费优惠,免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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