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农业概念辨析
智慧农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决策、生产、流通交易等深度融合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与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对人、机、物等的全面连接,一方面对农业生产进行全流程跟踪式监测、管理,以数据驱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实现更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农业产品的种、管、采收、储存、加工等;另一方面打通供需连接渠道,打造快速、高效、精准的农业产销生态系统,重塑农业与消费者之间双向互动关系,构建起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新生产和服务体系。
智慧农业不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的简单应用,它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它既是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具象化、系统化呈现,同时也是一种新业态、新产业,将重塑生产形态、供应链和产业链,在推动农业提质、增效、降本、绿色、安全发展等方面蕴含着巨大潜力。
2、智慧农业中种植精准化需求
5G、AI、大数据、云计算、IoT等数字技术让农业作物监测成为现实,农业不再“靠天”吃饭,我们正在进入智慧农业时代。早在90年代的美国农场就已经形成了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系统,依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农机设备确保了种植、喷药、施肥、收割等工作的高效精准。如今,这类以规模化、机械化为特征的精准农业方式,也已经在我国少数粮食主产区和大型国有农场实现,但并不适合那些更加多样化、高附加值的瓜果蔬菜等精细种植类型。因此,精准农业的种类也在逐步丰富,比如走集约化、高产值的温室种植路线,走精细化人工管理的生态种植园等;同样,精准农业的内涵也在丰富,随着新型传感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精准农业正在向智慧农业迈进。
目前,我国主要在大田和大棚两个场景中采用了智能技术。
3、智慧农业中养殖精细化需求
近年来,我国家禽养殖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因“非瘟”造成存栏猛降、猪肉缺口、猪价长期高涨等;另一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家禽养殖业产能的急剧扩增。于此,养猪企业必然也面临着人员需求的增加,特别是养猪转养鸡的企业,人员需求难以满足,生产管理不能及时跟上,导致不少新晋养殖企业(场)在市场和疾病的双重压迫下,管理方式与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的矛盾日益突出,家禽养殖企业整体生产水平持续走低。
在此背景下,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智慧养殖大有可为。通过物联网实现环境数据、每只家禽的生长指标检测,及时防控疾病,实现智能化投喂,不仅能够助力家禽养殖企业(场)实现精细化管理,还将推动家禽生态体系演变。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养殖过程中对智能技术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环境监测、疾病监测和防控、生长指标监测,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
4、智慧农业是农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发展高效、安全的现代生态农业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然而,随着人口快速增长、耕地面积不断减小以及城镇化加速推进,农业面临的挑战日趋严峻。应用智能期数打造智慧农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毫无疑问,农业智能化将成为未来农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智慧农业是解决我国人口与土地矛盾的重要路径,当前,智慧农业多应用于农业生产环节,利用新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的精细化和智能化。随着我国智慧农业的应用深入,未来我国智慧农业进一步朝着精细化、智能化、集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
2021年我国智慧农业市场规模约为685亿元。根据前瞻预测,智慧农业市场规模将会维持中高速发展,以复合年均增长率10%初步测算2022年我国智慧农业市场规模为754亿元,预计2027年将会达到1214亿元。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慧农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国家计委关于转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的通知》(计基础〔1999〕555号)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搞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作,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节能的目的,满足农村用电增长的需要,提高供电质量和农村配电网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1.2 农网改造选用的设备必须是通过省部级或相应级别鉴定的国产设备,应优先选择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电力公司推荐的产品。
1.3 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用电负荷的情况,在保证用电安全、经济可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4 农网改造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1 农网改造工程,要注重整体布局和网络结构的优化,应把农网改造纳入电网统一规划。
2.2 农网线路供电半径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
400V线路不大于0.5km;10kV线路不大于15km;35kV线路不大于40km;110kV线路不大于150km;
2.3 在供电半径过长或经济发达地区宜增加变电站的布点,以缩短供电半径。长远目标为每乡一座变电站,以保证供电质量,以满足发展。负荷密度小的地区,在保证电压质量和适度控制线损的前提下,10kV线路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
2.4 在经济发达和有条件的地区,电网改造工作要同调度自动化、配电自动化、变电站无人值班、无功优化结合起来。暂无条件的也应在结构布局、设备选择等方面予以考虑。
2.5 农网改造后应达到:
2.5.1 农网高压综合线损率降到10%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2%以下。
2.5.2 变电站10kV侧功率因数达到0.9及以上,100kVA及以上电力用户的功率因数达到0.9及以上,农业用户的功率因数达到0.8及以上。
2.5.3 用户端电压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电压允许偏差值应达到:220V允许偏差值+7%~-10%;380V允许偏差值+7~-7%;10kV允许偏差值+7%~-7%;35kV允许偏差值+10%~-10%。
2.5.4 城镇地区10kV供电可靠率应达到国家电力公司可靠性中心提出的标准。
2.5.5 农网主变容量与配电变压器容量之比宜采用1:2.5,配电变压器容量与用电设备容量之比宜采用1:1.5~1.8。
2.6 输电线路路径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避开行洪、蓄洪区和沼泽、低洼地区,在设计中宜采用经过审定的通用设计或典型设计。
2.7 农网改造工程应尽量利用现有可用设施。
第三章 110kV输变电工程
3.1 11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应满足10-15年用电发展需要。
3.2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设计必须符合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3 变电站的建设,应从全局利益出发,结合国情,符合农网特点,采用中等适用的标准,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搞豪华装修。
第四章 35kV输变电工程
4.1 农村变电站的建设应坚持“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向“户外式、小型化、低造价、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方向发展,设计时考虑无人值班。
4.2 设计标准可考虑10年负荷发展要求,一般可按两台主变考虑。
4.3 变电站进出线应尽量考虑两回及以上接线,线路应采用环网线方式,开环运行,或根据情况采用放射式单结线方式。
4.4 高压侧选用新型熔断器做主变保护方式的,相应的10kV侧保护宜采用反时限重合器配合。
4.5 新建变电站保护宜采用微机保护装置,淘汰综合集控台。
4.6 新上主变必须采用新型节能变压器,高耗能变压器三年内全部更换完毕。
4.7 设备选择应符合总则要求,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宜选用自动化、智能化、无油化、少维护产品。
4.8 导线应选用钢芯绞线,导线截面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留有10年的发展余度,但不得小于70平方毫米,在负荷较大的地区,推荐使用稀土导线。
4.9 线路杆塔应首选预应力砼杆,在运输和施工困难的地区可采用部分铁塔。
4.10 标准金具采用国家定型产品,非标准金具必须选用标准钢材并热镀锌。
第五章 10kV配网
5.1 农村配电变压器台区应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建设改造。新建和改造的台区,应选用低损耗配电变压器(目前主要是采用S9型和少量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64、73系列高耗能配电变压器要全部更换。
5.2 变压器容量以现有负荷为基础,适当留有余度,新增生活用电变压器,单台容量一般不超过110kVA。
5.3 容量在315kVA及以下的配电变压器宜采用杆上配置,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配电变压器宜采用落地式安装。宜选用多功能配电柜,不宜再建配电房。
5.4 新建和改造配电变压器台应达到以下安全要求:
5.4.1 柱上及屋上安装式变压器底部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
5.4.2 落地安装式变压器四周应建设围墙(栏),围墙(栏)高度不得小于1.8米,围墙(栏)距变压器的外廓净距不小于0.8米,变压器底座基础应高于当地最大洪水位,但不得小于0.3米。
5.5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宜采用国家定型的新型熔断器和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5.6 低压侧出线导线截面不得小于35平方毫米(铝线),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并加装漏电保护器。
5.7 城镇配网应采用环网布置,开网运行的结构,乡村配网以单放射为主,较长的主干线或分支线装设分段或分支开关设备,应积极推广使用自动重合器和自动分段器,并留有配网自动化发展的余地。
5.8 导线应选用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留有不少于5年的发展余度,但应不小于35平方毫米,负荷小的线路末段可选用25平方毫米。一般选用裸导线,在城镇或复杂地段可采用绝缘导线。
5.9 负荷密度小、负荷点少和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单相变压器或单、三相混合供电的配电方式。
5.10 线路杆塔在农村一般选用10米及以上、城镇内选用12米及以上预应力水泥电杆。
5.11 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得同杆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
5.12 标准金具应采和国家定型产品,非标准金具必须选用标准钢材并热镀锌。
第六章 低压配电设施
6.1 低压配电线路布局应与农村发展规划相结合,考虑村、镇建房规划,严格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建设、改造。
6.2 低压主干线路按最大工作电流选取导线截面,但不得小于35平方毫米,分支线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铝绞线)。禁止使用单股、破股线和铁线。
6.3 线路架设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电杆一般采用不小于8米的砼杆,主干线应采用裸导线,但在村镇内,为保证用电安全,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可采用绝缘线。电杆拉线应装绝缘瓷瓶。
6.4 排灌机井线路推荐使用地埋线。
6.5 接户线的相线、中性线或保护线应从同一电杆引下,档距不应大于25米,超过时应加接户杆。
6.6 接户线应采用绝缘线,导线截面不应小于6平方毫米,进户后应加装控制刀闸、熔丝和漏电保护器,进户线必须与通讯线、广播线分开进户。进户线穿墙时应装硬质绝缘管,并在户外做滴水弯。
6.7 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得同杆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
第七章 无功补偿
7.1 农网无功补偿,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及“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低压补偿为主;调压与降损相结合,以降损为主”的原则。
7.2 变电站宜采用密集型电容补偿,按无功规划进行补偿,无规划的,可按主变容量的10-15%配置。
7.3 110kVA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宜采用电动跟踪补偿。
7.4 积极推广无功补偿微机监测和自动投切装置。应采用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集合式、自愈式电容器。
7.5 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可按配电变压器容量的10-15%配置,线路无功补偿电容器不应与配电变压器同台架设。
第八章 低压计量装置
8.1 农户用电必须实行一户一表计费,村镇公用设施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费。
8.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电能表,宜采用宽量程电能表,电能表要定期校验。
8.3 电能表应按农户用电负荷合理配置。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按不小于2kW/户考虑。
第九章 附则
9.1 各省(区、市)电力公司提供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9.2 本原则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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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1范围
1.1本导则规定了广西电网公司管理的城市(区)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要求。
1.2本技术原则要求达到:网架坚强,层次分明,设备可靠,技术先进,节省用地,绿色节能,造价合理;主要设施应一次建成,满足10年发展需要。
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含代管)各单位,接入广西电网公司配电网系统的用户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4本导则对国家、行业、地方及南方电网公司已作了规定内容,不再复述。对规定的内容有不够明确或对现行规定有修改的部分,给予明确规定或强调说明。
2 规范型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其中3.1至3.8电压等级为10kV。
3.1室内配电站
变压器及其中低压配电装置设于建筑物内(含地下),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使用电压和接受并分配电力的配电设施,简称室内配电站(室)。
住宅小区、商业、娱乐和办公等,用电设备同时率K1乘以用电设备平均负荷率K2,即K= K1×K2 。
4一般规定与技术要求
4.1系统标称电压
中压 10kV,低压 0.22/0.38kV。电能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短路电流
中压电网:系统短路电流一般应限制在16kA及以下,工程实施有困难时,经论证可以适当增大,但最大不应超过20kA。在新建与改造工程中,用电设备应按20kA来选择,对220kV变电站附近的用电设备应以校核。
5中压网架规划建设原则
5.1网架构建原则
6中压设备配置
7架空线路
8电缆线路
9低压线路
10配电自动化
10.1配电网自动化的功能应与城网一次系统相协调,方案和设备选择应遵循经济、适用的原则,注重其性能价格比。并在配电网架结构相对稳定、设备可靠、一次系统具有一定的支持能力基础上实施。
10.2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综合考虑配电线路、通信网络和开关设备情况,选择经济实用的自动化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通过继承或适当改造,充分利用原有一次设备、配电主站、配电终端、配电子站和通信通道等资源。不应对一次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