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经营范围 一: 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 代理 (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经营范围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 :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 :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五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农作物:指农业中种植的各种植物,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这两大类为主,其中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品种,经济作物包括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花、草、树木等品种。
农产品:是指在农业中生产的物品,比如大米、玉米、花生、高粱及各个地区的土特产。
一、农作物
1、概念
是指在农业上栽培的各种植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这两大类。
2、分类
(1)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青稞、蚕豆等种类。
(2)经济作物:包括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花、草、树木等种类。
(3)果类作物:包括苹果、桃、梨、杏、草莓、沙果、红枣、核桃、青梅、李子、樱桃等种类。
(4)野生果类:包括毛桃、山枣、酸梨、沙棘、野杏、山樱桃等种类。
(5)饲料作物:包括玉米、绿肥、紫云英等种类。
(6)药用作物:包括薄荷、艾蒿、人参、当归、金银花等种类。
二、农产品
1、概念
是指在农业中生产出来的物品,比如小麦、玉米、花生、高粱、大米和各个地区的土特产。
2、分类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及其产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但不包括经过加工后的各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