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推进消费扶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07: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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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打造消费帮扶专区。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线上线下易于辨识的消费帮扶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帮扶产品,助力帮扶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截至目前我市已开设消费帮扶专区65个,正常运营65个,完成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金额为6899万元,其中宣州区“宣州扶贫馆”、郎溪“好农网郎溪县农特产线上体验店”、泾县“泾川三百礼”、绩溪“微店中国绩溪家乡馆”、旌德“旌彩工社”等电商平台均稳定发挥带贫助农作用。

我市在推进消费扶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二是加快建设消费帮扶专馆。深入创新消费帮扶模式,与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共同建立市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地方馆,通过政府部门引导、园区示范引领、市场主体运作的方式,深化落实双方合作,实现全市消费帮扶产品线下立体展示、线上直播销售,目前我市已开设并运营消费帮扶专馆41个,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金额达17631万元。如郎溪县指导安徽省康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成20余平方米的消费帮扶企业馆,吸纳本地天子粉丝等10余家企业的20余款帮扶产品入驻,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帮扶效果明显。宣州区、泾县、旌德县指导企业开通线上专馆,拓宽了帮扶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全力推动产品销售。积极扶持农村电商发展,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以扶贫832销售平台为主要载体,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帮扶、网上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4月,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和邮政宣城分公司共同开展“春茶采买消费助农”活动,动员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办公采购、工会福利采购、群体团购和个人购买、邮政代购等多种方式,切实为产茶村特别是脱贫村、脱贫户及低收入群众、相关扶贫企业纾解困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1、打通供应链条。支持大中城市和贫困地区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地和消费地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拓展销售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网络和用户终端等能力。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在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收储基地。鼓励大中城市与贫困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商务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粮食和储备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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