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的职责调整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8 21:35:24
字号: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山西省农业厅的职责调整

(二)将农村村务公开职责划转省民政厅。

(三)将原省中小企业局承担的农产品加工及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

(四)增加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五)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六)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如何有效疏导粮食库存“堰塞湖”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自治区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参与农业地方性法规文件和规章的起草,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自治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自治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自治区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自治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棉花等自治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棉花等自治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自治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自治区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提出自治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制定有关自治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自治区大宗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等农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自治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承担提升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自治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自治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自治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区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制定自治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自治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自治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承办自治区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自治区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二)指导协调地方国有农场(园艺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十三)根据规定,管理自治区乡镇企业局(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定的粮食储备是市场调控和吞吐调节的基础。当前我国粮食储备或库存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库不畅、库存量越来越大,吞吐调节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目前,我国粮食储备率已达83.2%,远远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17%~18%的安全储备水平。

天量的库存,就像高悬在农业产业之上的“堰塞湖”,是中国农业转型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超额储备带来三大问题:

一是财政负担沉重。

粮食超额储备带来多方面的财政负担,在生产环节有各种补贴,在流通环节有巨额仓储设施建设费用和保管费用,另外还有粮食出库的亏损补贴,过度生产还带来生态环境破坏和产能下降,还需要财政投入修复生态环境和恢复土壤地力。以每吨粮食每年库存成本250元计算,5.2亿吨的库存每年就耗费掉1300亿元。这项支出与对农民的补贴形成现实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还不一样,库存保管支出是耗散于无形中。

二是农产品价格长期不振。

如此天量库存,伴随着每一次的腾库清仓,都会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长远看来其实不利于农业产业的安全。

三是出库不畅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随着粮价一路走跌和新粮逐步上市,用粮企业观望情绪愈发浓厚,拍卖成交量逐步下滑,陈化粮和霉变低质粮的概率大大增加,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从这个视角看,我国正面临库存越多越不安全的窘境。因此,我国需要对粮食库存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第一,库存多少合适。

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了17%~18%的安全储备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安全。考虑到我国主销区和平衡区还没有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我们可以在联合国规定的储备水平上再加一道保险,将其提高到30%的储备水平。如果再考虑中央对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视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我们加双保险到40%,就是2.5亿吨粮食。如此算来,我国目前的库存超出了这一标准一倍还要多。

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只要把10亿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业生产能力保护好,有适当的粮食储备,再配上国际市场调节,一时的产量波动是完全不足为惧的,让市场去解决就可以了。

第二,怎么去库存。

现在一谈到去库存,往往就是给加工企业补贴,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这种做法当然会有一些效果,但笔者认为是短期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种通过补贴促进加工的办法会把原粮的过剩状态传导到加工品领域,并导致加工品的过剩,因此是个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去库存注定是个艰难和痛苦的过程,不能指望一个冲锋就能解决,根本上还是要控制源头,不要再敞开口子入库了。

上面讲到,我国粮食库存绝对安全水平是2.5亿吨(5000亿斤),如果每3年轮换一次,那么每年国库收1700亿斤粮食就足够了。现在只能适当减少产量、改变结构,以时间换空间,逐步把超量库存消化掉。

具体的举措包括: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毒地改变用途、好地轮作休耕,以涵养生态、保护地力,实现调减产量的目标;改变种植结构,积极发展绿色、健康、安全、营养、美味的高品质农产品;对陈化粮拍卖封闭运行,避免冲击市场;对已不适合食用和加工的低质粮集中处理,严禁流入市场,变潜亏为明亏,达到一次出清的目的。

第三,用各种手段控制进口。

在目前国内粮食天量库存的背景下,要千方百计地控制住粮食进口,给国内粮食去库存争取时间、争取环境,让国内市场有喘口气的机会。在控制进口上,我们并不是没有牌可打。如有关部门可以在粮食进口配额以及进口许可证发放节奏等方面做文章;商务、质检等部门可以用一些技术手段,适当限制高粱、大麦、DDGS等的进口;农业、质检等部门可以在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检测上做一些文章;商务部门应立即启动贸易救济调查,中国部分产业已经被损害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海关、公安等部门要全力打击粮食走私,将思想认识提高到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产业安全的高度看待粮食缉私问题。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链接:https://baike.tt44.com/news/1_494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