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如果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坏的,则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