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发票。
销售非自产农产品,这里指的是在流通领域销售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主要是零售和批发环节。此时,销售农产品不免征增值税,应该按适用11%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如果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局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了,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是无法抵扣进项税的。
外购农产品再销售是否免税
1、外购免税农产品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吗?3、外购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13%吗?(1、3合并回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外购免税农产品用于集体福利需要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外购免税农产品用于集体福利部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外购免税农产品到底是免了什么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外购免税农产品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这里所指的免税是免征增值税。
问:企业为从事植物种植销售业务,当企业将外购植物(苗圃)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农产品享受免税优惠?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上述企业外购植物再种植,然后销售,属于种植业、林业范围,应该是属于农产品的免征范围,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