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家庭农场有贷款贴息;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以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的补贴政策;
2.对水田、蔬菜及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50公顷以上、旱田面积达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
3.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作临时建筑物。
种植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部分区域50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为50亩以上,茶园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食用菌的种植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
畜禽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的年出栏为100头以上,肉羊的年出栏为500头以上,奶牛的年存栏为100-200头,家禽的年出栏为10000羽以上,家兔的年出栏在2000只以上。如果是从事其他特色养殖的,年净收入要求达到10万元以上。
水产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亩以上)。
林业: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的种植面积要达30亩以上,油茶种植达80亩以上,中药材的种植达30亩以上。经营用材林地要求达200-5000亩,毛竹等经济林作物达50-1000亩以上,花卉苗木、林下种植达50-1000亩,林下养蜂要求100-500箱,林下养殖蛙类需达20000-100000只。
综合类:
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应含种植业,畜禽业,水产业,林业,烟叶类型中的2种及以上,并且每种类型需要达到相应规模的1/2以上。
以旅游、特色种植、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场,其面积需达10亩以上,且餐饮住宿设施齐全。
注意,各地家庭农场补贴政策会从实际出发,具体的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常见的大棚食用菌种植主要有金针菇、蘑菇、香菇等,可以充分利用大棚优势进行食用菌种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