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三位一体”,落实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综合保护体系。
二是坚持节约优先,严格管控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坚持耕地保护优先,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后备资源状况,统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废弃的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等后备资源,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