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1 0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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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省政府规章继续有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1、《湖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2、《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3、《湖北省实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4、《湖北省处理专利纠纷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

5、《湖北省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6、《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号)

7、《湖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8、《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

9、《湖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

10、《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

11、《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

12、《湖北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

13、《湖北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

14、《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15、《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2号)

16、《湖北省口岸管理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

17、《湖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

18、《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

19、《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

20、《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

21、《湖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

22、《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23、《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

24、《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

25、《湖北省技术市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6、《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27、《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

28、《湖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

29、《湖北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

30、《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31、《湖北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32、《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33、《湖北省文物调查勘探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34、《湖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35、《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36、《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

37、《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护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38、《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39、《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

40、《湖北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

41、《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42、《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43、《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44、《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45、《湖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46、《省政府关于修订、废止有关行政规章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47、《湖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48、《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

49、《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50、《湖北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51、《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52、《湖北省食盐专营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

53、《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54、《湖北省民兵士兵武器装备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55、《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56、 《湖北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57、 《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58、 《湖北省饮食服务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

59、《湖北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60、《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61、《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

62、《湖北省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63、《湖北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64、 《湖北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

65、 《湖北省国安人员使用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

66、《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67、《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

68、《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69、《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

70、《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71、《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72、《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73、《湖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74、《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75、《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76、《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77、《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78、《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

79、《湖北省耕地地力保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80、《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81、 《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82、 《湖北省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出县外迁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83、《湖北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84、《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

85、《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86、《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

87、《湖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88、《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89、《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

90、《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91、《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92、《湖北省禁止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93、《湖北省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

94、《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

95、 《湖北省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

96、 《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97、 《湖北省锅炉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9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99、《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100、《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101、《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

102、《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

10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

104、《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

105、《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106、《湖北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107、《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108、《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109、《湖北省关于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若干规定(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110、《湖北省蜂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111、《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

112、《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113、《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114、《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

115、《湖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

116、《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117、《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

118、《湖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

119、《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120、《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

121、《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

122、《湖北省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

123、《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

124、《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

125、《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3号)

126、《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127、《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128、《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129、《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130、《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131、《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132、《湖北省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

133、《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134、《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

13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

136、《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137、《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138、《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13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

140、《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

141、《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

142、《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143、《湖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

144、《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

145、《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

146、《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

147、《湖北省安置帮助教育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148、《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149、《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

150、《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

151、《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152、《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153、《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

154、《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

155、《湖北省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

156、《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

157、《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

158、《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

159、《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

160、《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

161、《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

162、《湖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163、《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

164、《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

165、《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166、《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167、《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168、《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169、《湖北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170、《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171、《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172、《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17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第一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

174、《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5号)

175、《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

176、《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177、《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8号)

178、《湖北省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

17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第二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180、《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

181、《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

182、《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

183、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

184、《湖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

185、《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186、《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187、《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8号)

188、《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189、《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

190、《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1号)

191、《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

192、《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193、《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4号)

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武当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719-3103814,公司邮箱765948831@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8条****,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介绍:

湖北武当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05-29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房县城关镇迎宾大道2号。

湖北武当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国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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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和动物用药安全有效,控制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促进养殖业发展,维护人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兽药监督管理的领导,完善兽药质量监测体系,实行兽药储备制度,将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设立兽药生产企业,应当达到《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第六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生产兽药的质量要求。

生产兽药产品应当具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记录保存至该批兽药的有效期满后1年,无有效期的,保存3年。第八条 已经注册的兽药,拟改变原批准事项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九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文号组织生产,不得接受委托或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兽药。第十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

(三)与所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该向省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第十二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从依法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兽药,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应当设定质量保证条款。

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技术服务、代购、代销等名义变相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兽药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点,异地开展兽药产品经营活动。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保存3年。第十三条 规模养殖场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将采购的兽用生物制品的品种、数量、生产企业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兽用药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兽用特殊药品的经营企业,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第十五条 兽药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用药记录应当保存备查。记录内容包括兽药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准文号、标签等。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第十六条 通过饲料途径用药,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应当符合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

饲料中含有饲料药物添加剂,应当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含有药物添加剂”并标明所含药物的化学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休药期及注意事项等。第十七条 屠宰企业不得采购、屠宰含有违禁药品或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第十八条 兽药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兽用药品时,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兽用特殊药品管理的规定,由执业兽医开具处方,并将处方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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