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是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文件,于2012年6月1日实施。
根据201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是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文件,于2012年6月1日实施。
根据201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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