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
其中,2021年7月之后的新食品法规定包括: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3-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4-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5-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6-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7-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9-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10-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XXXX年X月X日实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T 35633-201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于XXXX年X月X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