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期制度不同,各有不同。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
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最后由于铁器的出现而瓦解。
不同时期制度不同,各有不同。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
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最后由于铁器的出现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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