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6〕237号)《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8〕212号)及与之配套的取费文件、补充定额、解释说明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6〕237号)《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8〕212号)及与之配套的取费文件、补充定额、解释说明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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