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渝财农〔2011〕255号)规定,蔬菜产业的补助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建设成本、新建与改建、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但单个项目 的补助比例一般农户不超过总投资的80%,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总投资的70%,农业企业不超过总投资的50%。
根据《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渝财农〔2011〕255号)规定,蔬菜产业的补助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建设成本、新建与改建、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但单个项目 的补助比例一般农户不超过总投资的80%,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总投资的70%,农业企业不超过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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