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工商执照,由工商部门管辖,畜牧局管辖兽药经营许可证。一、无许可证经营兽药: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兽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兽药应按规定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如没有许可擅自经营兽药,按《兽药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1、责令停止经营;
2、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3、处货值金额的2-5倍处罚(货值金额无法核实的,处10-20万罚款);
4、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经营假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第47条规定了假兽药的几种情况。处罚条款仍为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