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合理混配使用能够提高药效、减少药量、降低成本,减缓病虫害对药剂产生抗性;在混配农药时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农药混配不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性质和结构是其生物活性的基础,混用时一般不应让有效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影响防治效果。如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碱性比较敏感,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在较强碱性条件下也会分解;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配后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破坏其有效成分。
(2)不能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
两种乳油混用后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和展着性能;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湿润性和展着性能。如果混配后成分结晶析出,或药液中出现分层、絮结、沉淀等都不能混用。
(3)农药混配后价格要合理
农药混用讲究经济效益,混用一般应比单用成本低些。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剂杀菌剂混用、较昂贵的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都比单用的成本低。
(4)注意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
在混配农药时,都应明确农药混配后的使用范围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分单剂的使用范围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农药混用时应该注意什么? 按照正确的顺序混合农药和肥料。叶面肥与农药的混合顺序通常为:微肥、水溶性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液、水乳液、水与乳液依次加入(农药混合原则上不应超过三种),每加入一种充分搅拌混合,再加入下一种。
应正确掌握农药混配的方法,一般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混配时,先了解一下农药的性质,选好混配的药剂。不同的农药对不同的病虫害有不同的对象,一定要正确选择不同的混配药剂来混配使用。如农药对白粉病的混配要选用高效低毒产品,混配可选用高效低毒产品,不同的农药混配,会发生不同的药害。
农药混配时,要选择混配药剂种类相同或相近的农药作为混配。叶面肥和喷施肥料的混配要均匀。由于化学肥料的有效成份含量比非化学肥料高,所以,如果混合使用不均匀,叶面肥效果就受到影响,也会影响化肥的利用效果。在叶面肥中加入适量的氮肥或磷肥或钾肥,都会改变叶片的生理特性,从而影响其利用效果。因此,喷施叶片肥时,一定要先调整好叶片的生理特性,再施用叶面肥比较好。一些作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养元素来满足其生长需要。
氮素是构成植物体的主要成分,因此必须通过叶面施或茎叶施肥,才能将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完全施到作物体上,并且要求施肥量能够满足作物需肥的规定量。一些作物,如果是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缺乏某种营养元素,必须使用某种营养元素补充剂来促进营养元素的生长和提高产量以补充需要。在缺少某种营养元素的情况下,应适量增加磷、钾肥的施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