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收过期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总额(指过期食品)两倍以下的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12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最新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网红火锅店“哥老官”意外上了黑榜,上榜原因是食客几乎必点的牛蛙在杭州滨江区一家门店检出含有禁用兽药“呋喃西林代谢物”。
据农业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涉事门店启动立案查处程序。
扩展资料
呋喃类代谢物早被我国列为禁用药
据介绍,呋喃类代谢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对于预防和治疗畜禽和水生动物细菌性疾病有很好的效果,在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类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欧盟等已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工业中使用该类药物,并严格执行对水产中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检测。
我国在2002年3月发布的农业部193号公告和2005年10月发布的农业部560号公告将硝基呋喃类药物列为禁用药。
新京报—网红火锅店“哥老官”牛蛙查出有禁用兽药残留 杭州市监部门立案查处
人民网—宁波口岸今年首次从越南进口鲶鱼鱼片中检出禁用药物呋喃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