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假药的规定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04 1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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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假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华畜兽药是不是贴牌

(1)国家规定下列四种情况为假兽药 ①非兽药冒充兽药。②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③所含成分与国家标准不符。④名称与国家标准不符。

(2)国家规定下列五种情况按假兽药处理 ①禁止使用的兽药。②应该抽检审查的未进行抽检审查。③变质的兽药。④被污染的兽药。⑤所标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的。

国家有关部门2003年第四季度,共抽检兽药6656批,合格产品4506批,总合格率67.7%。以上数据表明不合格兽药产品仍占近1/3。

不是贴牌。根据畜牧养殖干货查询显示,华畜被养殖户信赖,源自对假兽药的零容忍,作为连续8年线上销量第一的畜牧品牌,华畜更是以身作则,不遗余力地广泛宣传“更正规更低价”的品牌理念,为畜牧兽药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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