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是人类利用可供养殖(包括种植)的水域,按照养殖对象的生态习性和对水域环境条件的要求,运用水产养殖技术和设施,从事水生经济动、植物养殖。为农业生产部门之一。按水域性质分为海水和淡水养殖业。按养殖、种植对象,分为鱼类、虾蟹类、贝类,及藻类、芡、莲、藕等。中国水产养殖业历史悠久,远至公元前1142年(殷末周初)已知凿池养鱼,范蠡约在公元前460年著有《养鱼经》,为世界最早的养鱼文献。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大力改造利用一切可供养殖的水域和潜在水域,扩大养殖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水体)产量;开拓水产养殖的新领域、新途径,发展工厂化、机械化、高密度温流水、网箱(包括多层网箱)、人工鱼礁、立体、间套混等养殖,向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挖掘水产生产潜力;保护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水产养殖业获得较快发展。
水产养殖业是利用适宜水域养殖水产经济动植物的生产事业。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从事水产养殖的时期较之采捕天然水产资源的捕捞业为晚。水产养殖业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人类影响及控制水域能力的增强。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水产养殖产量增长迅速,在水产业中的比重也正在日益提高。中国淡水养殖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5世纪已有《养鱼经》问世。淡水养殖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池塘精养鲤科鱼类,以投饵、施肥取得高产,并将各种不同食性的鱼类进行混养,以充分发挥水体生产力。另一类型是在湖泊、水库、河沟、水稻田等大、中型水域中放养苗种,主要依靠天然饵料获得水产品。1986年全国淡水养殖面积约4600万亩(约占可养面积的61%),其中池塘占35%,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和珠江三角洲;湖泊占17%,主要在长江中、下游和东北、内蒙古地区;水库占37%,分布全国;河沟占9%,主要在江苏、浙江水网地区。淡水养殖总产量多年来一直居世界首位,以22%左右的速度递增,1986年产量为295万吨,占全国水产总产量的36%。其中池塘占74%,水库占 8%,其余为湖泊、河沟和水稻田的产量。
中国淡水养殖对象除传统的鲤科鱼类外,还增加了非鲫、虹鳟、银鲑、白鲫、罗氏沼虾、中华绒螯蟹、淡水珍珠贝等。人工繁殖技术和网箱培育方法的采用,为养殖提供了大量苗种。
中国的海水养殖也有较久的历史,宋代已有人工培育珍珠、插竹养牡蛎和藻类养殖的记载。1986年已进行海水养殖的浅海、滩涂面积为488万亩(占可供养殖面积2000万亩的24%),产量为85.8万吨,占全国水产总产量的10%。其中海带占23.7%,紫菜占1.6%,贻贝占24.5%,牡蛎占6.4%,蛏和蚶占17.5%。此外还养殖鲻、鲮、鲈、遮目鱼、对虾、海水珍珠、鲍、扇贝、海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