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法养龟要办什么证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6 1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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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在我们国家,大部分龟归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个别品种归属林业部门管理。在饲养之前要弄清楚您想养的种类归属部门,并了解清楚保护级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上的龟,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前往主管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个人合法养龟要办什么证

一、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具体流程如下:

1、合法引种证明(包括购买合同,出售方驯养繁育资格证及副本详情页复印件,出售方经营许可证及副本详情页复印件,出售方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驯养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驯养场地规划平面图,驯养技术报告

3、技术支持资质(执业兽医证或水产生物防治员证)

4、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到区县一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签字,再提交到市级相关政府部门审核,二级以下的物种即可获批驯养资质。二级以上的物质在市级审核通过后还需要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核。一级以上的需要向国家农业农村局部或林业部继续提交审核。(三有级别市级批,二级省里批,一级部里批。)

5、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考核组现场考察,并评价是否符合驯养条件。

二、水产养殖证的办理条件

1、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格式见附件1),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水产养殖如果是普通农业生产是不需要营业执照的,但是如果是办理水产养殖场之类的经营性场所,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无论什么情形的水产养殖,都需要申请办理养殖证。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第五条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在承包期内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水域滩涂养殖权的,不需要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水域滩涂养殖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办理发证登记。申请重新办理发证登记的,应当提交原养殖证和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水域滩涂养殖权分立、合并的,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中国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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