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具体咨询书面问题呢?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通知的要求,责令下列被执行人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采取拘留、罚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
以下为第二批案件具体情况:
1、陈绍茂欠王玉莲抚养费2.15万元;
2、朱光荣欠黄成戍人身损害赔偿款23.97万元;
3、雷任文欠刘珠梅人身损害赔偿款6万元;
4、薛英法欠尤逢发人身损害赔偿款8万元;
5、李丰欠缪小清、缪绍安、缪绍平、缪爱清、缪华清、缪绍日人身损害赔偿款5.47万元;
6、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欠郑晶晶人身损害赔偿款0.667万元;
7、陈文斌欠陈贵珠人身损害赔偿款2.78万元;
8、尤祖朝欠张善堂人身损害赔偿款14.1万元;
9、苏茂龙、福建省福安市顺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欠罗木生人身损害赔偿款27.47万元;
10、李华英、郭雨薇、郭锦豪欠江绍忠、游吓玉、陈丽花、江志伶、江碧铃人身损害赔偿款30.927万元;
11、汤润全欠汤生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12.48万元;
12、刘振华欠郑月锦、郑灼奇、郑英仔、郑皓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63.027万元;
13、郑明松欠缪绍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15.28万元;
14、福建省韩阳聚艺家具有限公司欠林映华、许金铃、吴逢椿追索劳动报酬3.29万元;
15、薛立仁欠林宁华等人借款1964.46万元及利息;
16、吴春良欠林青借款202.8万元及利息;
17、倪禄生欠阮黎明等人247万元及利息;
18、王立群、福安市永业电机设备有限公司欠福安市亿都电机有限公司借款600万元及利息;
19、张诗全欠福安市九环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13万元及利息;
20、黄玉辉、王建斌、刘佩玉欠游树全等人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
21、刘建龙、赵国祥、林仲、薛柏燐、章辉、苏光雄欠郑阿松、陈惠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19.84万元;
22、郑师平欠高晓华附带民事13.56万元;
23、陈绍茂欠王玉莲抚养费2.15万元;
24、福安市良兴机电有限公司欠杨幼容赔偿款2.3万元;
25、李锦华欠黄伟祥赔偿款3.28万元;
26、吕其斌欠张岚借款69.83万元;
27、李振玉欠方学平借款20万元;
28、阮智峰、福建森森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欠林嵩借款86.63万元;
29、陈石福、姚菊芳欠吴崇春借款20万元;
30、阮仙密、阮琳琳欠魏友忠借款42万元;
31、王祖素、李铤沂、福安市百福工夫茶叶有限公司、王美容欠杨峰借款37万元;
32、苏剑峰欠黄昌锦借款200万元;
33、兰维禄、何璋欠张梓峰借款11万元;
34、陈秋平欠雷明光借款30万元;
35、翁丽平、林秦华欠吴金瑞借款26万元;
36、李玉贤、谢惠琴欠郑寿毅借款60万元;
37、林晨、温彩玲、林翰西欠谢国恩借款54.1万元;
叶清华欠吴阿琴借款8万元;
38、陈富基、冯以明欠游景借款400万元;
39、陈富基、郑平欠薛锦锋借款150万元;
40、陈梅容欠俞丽芳借款17. 9万元;
41、林长光、陈立平、林云增欠郑章妹借款70万元;
42、倪凯敏、阮华欠高培峰借款101万元;
43、郭清、王少梅欠郭碧云借款8.35万元;
44、罗祖兹、刘碧凤欠缪敏键借款250万元;
45、郭清、王少梅欠郭石云借款25.61万元;
46、吴华朝、张碧容欠林英借款23.96万元。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人身下落和财产线索,一经查实并执行到位将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0593-6563005;6567829。
福安市人民法院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