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由什么部门办理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2 14:06:49
字号: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本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办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由什么部门办理

2.补贴范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以农户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用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3.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4.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以及省、市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相关文件

5.咨询电话: 0577-88271222

6.受理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7.办理时限: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8.申请程序

(一)村级申报。由镇街组织本辖区各村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各村填写《 镇(街道) 村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清册》(附件1,分户清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农户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进行调查核实,对不能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村委会要严格确认,用排除法进行扣除,并做好农户基础信息的核对工作。农户要积极配合申报工作,尚未办理市民卡的农户,要到当地银行开户办卡。相关填报资料经与农户联系确认后登记造册,确保农户姓名、市民卡账号、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等信息准确无误。村委会将核实后的《 镇(街道) 村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清册》签字并盖上公章和扣除面积证明材料等一起报镇街。

(二)镇街核实。各镇街对村委会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已改变耕地用途、长年抛荒、达不到耕种条件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审核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反馈到所在村。核实汇总后,在所在村醒目位置公示7天,并尽量做到多点公示(附件1,公示样式)。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或函方式报区农业农村局,将汇总表(附件2)附于后面,同时一并上报公示照片与分户清册等电子文档。

(三)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后,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镇街上报的面积等进行实地抽查核实,重点对耕地面积、耕种条件是否改变、是否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到各镇街。对在抽查中出现的多报、瞒报现象要进行及时纠正,对于抽查过程存在问题大的镇街、村要求返工重新申报,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区级审核后,补贴资金通过“一键达”平台系统发放。

9.申请材料

一、村委会将核实后的《 镇(街道) 村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清册》签字并盖上公章和扣除面积证明材料等一起报镇街。

二、镇街核实汇总后,在所在村醒目位置公示7天,并尽量做到多点公示。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或函方式报区农业农村局,将汇总表附于后面,同时一并上报公示照片与分户清册等电子文档。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链接:https://baike.tt44.com/js/5_1063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