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引自于360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建立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可以从法律制度上更好地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从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和食品贸易发展的需要。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功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以良好的质量、可靠的信誉推动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发展,从而极大地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法,可以树立我国重视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国际形象,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食品贸易的发展。
(三)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需要。实施食品安全法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着眼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权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同时,在现行的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制定内容更加全面的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九个方面的明显成效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基本平衡。去年全国粮食总产达10030亿斤,实现连续4年增产,单产连续4年创历史新高。棉花、糖料等产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农民收入保持连续四年较快增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40元,比上年增加553元,实际增长9.5%,增收绝对额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步伐加快。2006年至2007年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就业农民700万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培训专业农民153万人,促进了农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能力的提高。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去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1%,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近两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900多万户,去年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2.3万公里。
——耕地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国家把确保18亿亩耕地目标分解到各省区市,全面启动116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农业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新制定或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物防疫法等多部涉农法律相继实施,兽药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多部行政法规和规章相继颁布。
——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两免一补”使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减轻;7.3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5.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669万人,农村低收入减少709万人。
——农村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5.1万个,入社农户达到348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入社农户每年每户比非成员农户增收约20%;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3.57万个,带动全国35.2%的农户,平均每户每年从中增收约1336元。
——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平稳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启动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农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