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复垦工作起步较晚,20世纪50年代末还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直到1989年《土地复垦规定》的颁布才代表着我国土地复垦正式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在《土地复垦规定》颁布后,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对土地复垦进行了深入研究,如长沙黑色矿山设计研究院、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煤科院唐山分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等,参与其中的专业人员也涉及采矿、地质、测量、农学、地理学、土壤学、水利学、生态学、土地规划与利用、林学等多个学科和专业。近年来,我国又先后颁布了多个与土地复垦有关的法律法规,如2006年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2011年2月22日国务院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土地复垦条例》,并在同年3月5日颁布;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并在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完善了土地复垦约束机制,为复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大批高素质专业研究队伍的研究成果也使我国在这20 多年中的土地复垦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胡振琪(1996)认为,土地复垦模式具有导向和典范作用,并具有很强的技术特征,应结合土地复垦的任务加以取名,土地复垦模式应分为土地管理模式和复垦技术模式两大类。其具体系统结构见图1-1。
图1-1 土地复垦模式分类框图(据胡振琪,1996)
土地管理模式包括破坏的资源管理模式和复垦过程管理模式。
(1)破坏的资源管理模式。它包括破坏或退化的土地资源管理模式及生态环境管理模式,是指对破坏或退化的土地和环境,利用土地科学和环境科学中的土地及环境资源的管理方法,对破坏和拟破坏的土地及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管理的模式,即复垦前与复垦后的资源管理。对采煤塌陷地的土地资源可采取“临时用地模式”、“以地换地模式”和“集资复垦模式”。
(2)复垦过程管理模式。它包括复垦工作的宏观管理模式和单一复垦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模式,是指土地或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从宏观和单一项目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复垦管理方式。宏观管理是从总体上对复垦工作进行调控与指导,单一项目管理更侧重于项目的实施管理与质量控制。
复垦技术模式包括工程复垦模式、生物复垦模式和生态复垦模式三种。
(1)工程复垦模式,是指对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环境采取各种整治工程(主要是土木工程),它包括许多具体的复垦工艺模式,如“挖深垫浅”、“充填复垦”、“剥离开采复垦一体化工艺”等。
(2)生物复垦模式,是指在破坏、退化或复垦的土地上迅速、高效恢复生物活性的各种措施。主要是指各种生物和农业技术(包括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技术),如各种迅速植被技术、土壤改良技术、作物生产技术、污染土地的生物处理技术等。
(3)生态复垦模式,是指在恢复生态系统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往往是利用生态学,特别是生态工程方法,恢复重建破坏或退化的生态环境。
在土地复垦模式的研究中,工程复垦模式已得到一定研究,但生物复垦与生态复垦研究还不够深入,且名词、概念不够清晰,往往会把两者混为一谈。生物学是研究生物的科学,主要侧重于研究生物有机体的结构、功能、发展、分布及生命过程;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及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更侧重生物与环境的关系。因而相应的生物复垦与生态复垦的区别也就容易理解了,生物复垦侧重生物恢复,生态复垦则侧重于系统环境的恢复重建,但它往往也离不开一定的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措施,所以复垦技术模式中的这三大模式类型在某些情况下是交叉、相容的。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引起重视,生态复垦将越来越重要。
孙冠英(2004)提出了土地复垦的三点标准:①恢复到破坏前的土地利用标准。在施工前的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工程设计和测量的地形图,测算出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程度。破坏后的土地仍以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程度为标准进行土地复垦工作,使土地适宜性、生产力及生产潜力恢复到建设以前的水平。②改造在新环境条件下的可耕土地。由于不同地区的土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因此在土地复垦时,对多宜性的土地要进行具体分析。一般情况是土地在破坏前的多宜性,经过非农业建设后,使多宜性土地发生变化。土地复垦规划时,应以最高的经济效益来决策,例如,某地矿区,既适宜种树,又适宜种草,还适宜农作。在无水利条件下,可恢复为旱作农田,种植经济作物或中草药;在有水利条件下可以灌溉,变旱地为水田。在具体决策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拟定最高经济效益的农田为土地复垦标准。③封育土地,顺其自然。天然草原地区,土壤植被有其自然发展规律,遵循自然,顺从自然,这是最明智的决策。破坏前的土地往往具有多宜性,破坏后有所降低。提高土地某一类适宜性的利用水平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故在具体拟定标准时,要考虑复垦对象的地域差异性。在规划复垦时,将复垦费移至易于开发的土地上,将破坏的土地视为荒地进行封育,在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情况下,也可规划为现代牧场。总之,植被的重建是检验复垦成功与否的前提,土壤重构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
李淑慧等(2008)研究矿区地形地貌对土地复垦的影响,提出,地形、地貌特点、地面坡度、地质、土壤及与城市的相对距离等条件决定了土地利用的适宜性,地貌直接决定着其他要素的分布及变化特征。矿区土地复垦工作需要根据地形地貌进行削坡、覆土和植被恢复,根据矿区的地形、地貌特点和受损特征,可以确定复垦工程的治理措施。不同地形、地貌的场地的平整参数决定了工程实施阶段挖方量和填方量的大小。
樊文华(2011)研究了不同复垦年限及复垦植被对复垦后土壤肥力的影响,他认为:随着复垦年限的增加,微生物总数呈增加趋势;复垦植被的选择不仅影响复垦区水土保持情况和土壤肥力情况,还对土壤微生物数量影响很大;微生物数量除了与土壤的水分、温度有关,还和土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密切相关,土壤的肥力和微生物数量是成正相关的。
当前,土地复垦主要解决吃饭和建设用地的矛盾。土地复垦标准既是土地复垦中的科学问题,又是生产实践中的问题。虽然我国的土地复垦技术较国外还有一定的差距,“疏排”、“挖深垫浅”和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充填等复垦技术方法仍是我国目前土地复垦中最主要的工程技术方法。但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经历了从单一型复垦到多技术手段复垦;从无组织的零星自发性复垦到有组织的自觉有计划的复垦;从传统简单的工程复垦、生物复垦、生态修复到当前比较前沿的综合复垦、超前复垦和动态复垦;从无法可依到有据可寻到不断完善的巨大变化。无论是农用地复垦、建设用地复垦还是工矿废弃地复垦,在技术和手段上都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年来,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土地平整、合理利用水资源、实施农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
高标准基本农田应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耕地集中,农田表面平整,耕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土壤理化指标应满足作物高产稳产的要求,田地的规格和平整度应符合农业机械化生产的要求。
实施灌排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干能灌、涝能排、涝能减”的灌排体系,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通过实施农田保护,预防和减少农田自然灾害,保护农田的农作物生产。通过生态环境维护工程,维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安全。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意义
1、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这3个方面的共赢,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脚步,能够有效的解决农田环境乱、农田灌排系统不配套、抗灾能力比较低、部分可耕地高低不平等问题,很好的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耕地面积,从而扩大了农民的利益。
2、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以及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平田整地、建设农田林网等措施能够很好的改善农村的面貌,使农村的形象变得更好。
3、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很好的提高现有农业的装备水平,从而便可以提高现有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土地的产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