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库承包需要条件如下:
1、规定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
2、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管护的小型水库,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小型水库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承包合同的签订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承包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的条款必须完备;
2、必须合理的约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以及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法律分析:需要看水库的用途,一般灌溉性质的水库是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找水库所在地的乡镇承包水库就可以了。还有种水库是当地水源地,这种水库是不承包的,也不允许进行开发,包括水产养殖的是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