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两证合一后叫什么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3 0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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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两证合一后叫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两证合一后叫什么

不动产权的办理流程:

1、初始登记。

不动产权证是在交房之后开始办理的,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房屋产权登记申请。

在上一步的初始登记完成之后,需要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办理产权证书需要的文件有很多,在准备之前先了解清楚,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4、缴纳费用。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之后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5、领取不动产权证。

完成登记之后就是等待拿证了,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在缴纳相应费用时,购房者要仔细核对不动产权证上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房产证两证合一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主观:

房产证,又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程序分为普通办理程序和委托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办理程序。

如果是选择委托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办理,则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而普通的办理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者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一、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需要什么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建议咨询当地发证部门。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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