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氯气安全规程规定,氯气的生产、使用和储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通风及换气,在环境和条件允许下。可采用半敞开形式结构。原苯璜挫二甲酯工段楼层高8.6m,长35m,宽7.6m,共266_。建筑四周通风,并且与二次结晶之间有一块大坪。适合车辆的进出与装、卸,符合改建成液氯钢瓶存储仓库。但要将其改为液氯存储库,必须将原有设备、房中的建筑全部拆除。
应急措施选择:
1、液氯仓库应设围堰、喷淋管等安全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围堰可满足收集由此而产生的废水。
2、液氯仓库应设置应急池,并安装碱罐。保证池中的水PH值成碱性。氯气钢瓶一旦泄漏。可将氯气钢瓶用电动葫芦吊入池中进行处置。并利用安装的水泵将应急池中的碱水通过安装的管道喷淋,中和泄漏的氯气气体,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3、安装事故风机,酸雾吸收塔。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开启事故风机,碱水泵。风机的出口与酸雾吸收塔相连,用碱水与酸雾中和,减少氯气气体的污染。
国家对液氯气瓶的使用规定: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二、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瓶定期检验
(1)气瓶定期检验应由具有“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的气瓶检验站检验。
(2)气瓶定期检验应符合有关规定 。
(3)检验周期
液氯为腐蚀性气体,每二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液氯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