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结合各生产厂小机修配置情况,特制订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1. 人员组成:
各生产厂由机加工、钳工、电焊工、电工工人,组成修旧利废机修班组。
2. 管理方式:
2.1人员、设施归生产厂统一管理,并负责设备维护、保养以及修旧利废的统计等具体工作。
2.2机加工设备资源全公司共享使用,各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完成生产抢修、检修急用加工任务。以修旧利废为日常工作重点,力所能及地制作部分小部件。
2.3涉及到两单位之间需要修复、加工零部件时,各生产厂出具委托加工(修复)单,设备部确认委托单位,各厂相互协作完成设备、备件的修复、加工任务。
3. 修旧利废小组的职责范围:
3.1负责本单位更换下来的旧设备、备件的修复、报废鉴定工作。
3.2负责修旧物品、报废物品的分类登记,汇总上报等工作。
3.3负责设备抢修时急用零部件的修复和加工工作。
3.4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委托修复、加工项目。
3.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4. 管理与考核
4.1 各生产厂可自行制订内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小机修配置情况,制定必修设备、备件目录。必修目录每三个月补充完善一次。
4.2凡列入必修目录的设备、备件,若生产厂无能力修理的,必须在下线15天内,报告处理意见。旧件超过15天未安排修理,按设备、备件价值的1%~~3%给予使用维护单位处罚。
4.3对于技术要求比较高,修旧比较困难或修复具有一定风险的设备、备件,可在修旧前,说明修理方案,节约价值,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出奖励申请。由设备部认可后,报请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
4.4修旧利废节约,暂按各厂备件品消耗总金额的5%进行考核。伴随管理的不断细化,以后适时逐步提高考核定额。
4.5生产厂每月28日将本单位修旧利废项目及考核情况汇总列表报设备部。对公司节能降耗,减少浪费做出明显贡献者,生产厂应及时总结书面材料,一并报公司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