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登报声明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声明,以证明证书确实遗失。
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个人二级建造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遗失补办申请。
在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同意申报,并提取“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打印。
提交材料
填写《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审核流程
受理和初审:由区(县)住建委负责,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负责,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
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证书
补办完成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议:
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若印章丢失,需及时通知并处理印章相关事宜,避免影响补办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