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电力砍树的赔偿标准如下:
非经济树木
直径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
直径为6-10厘米的,每株30元;
直径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
直径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
直径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
经济树木
直径10厘米及以下的未挂果每株50元,挂果每株200元;
直径10厘米以上的未挂果每株80元,挂果每株300元。
特殊树种
苹果、梨、枣类、挂果树等在前面的标准基础上乘以1.5倍的系数。
协商赔偿
电力部门与树木所有者应首先进行协商,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进行沟通。赔偿金额应根据树木的种类、年龄、经济价值以及给树木所有者带来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已架设好的电力线下面再种或者长的树木
不予赔偿,新架的话砍了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拆迁补偿标准或者树木的经济价值。
建议:
树木所有者在面临砍伐时,应首先与电力部门进行充分协商,明确赔偿金额和方式。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