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水果进口报关流程-海运
事先:
1)办理企业仓库备案登记
2)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国外提供原产地证和植物检疫证书
事中:
1)发货运输至海运口岸
2)到岸后船公司申请换单
3)检验检疫申报,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
4)海关申报付税
5)口岸检疫抽样
事后:
1)货物放行后运输备案
2)入库暂存
3)检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市场上架销售
2、水果进口报关流程-空运
事先:
1)办理企业备案登记
2)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国外提供原产地证和植物检疫证书
4)航班抵港后前24小时按所提供资料制单,预报检:
5)预报关、付税
事中:
1)航班抵港后抽取正本资料
2)待地面代理舱单确认后海关放行/查验(如有查验,预约海关查验)
3)海关放行后将正本卫生证书交至商检货检二科,出保函做空港版放行
4)结算地面代理仓储费
5)安排车辆提货至商检查验
6)商检放行/采样
事后:
1)货物放行后运输备案
2)入库暂存
3)检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市场上架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十九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